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强化依法合规运营,确保公司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总公司党组、气电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制度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切实抓好部门管理职能和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一岗双责”,部门正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得因抓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总公司、气电集团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总公司、气电集团和公司赋予的各项任务,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没有因执行不力、疏于管理、监督失控造成损失。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总公司党组、气电集团党委和公司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完成工作任务。
(四)不发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总公司、气电集团和公司《领导人员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规定的问责问题。
(五)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指构成党纪、政纪处分)。
二、责任划分
对部门的责任划分,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总公司党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气电集团以及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实施规定》执行。
三、检查考核
以上责任目标是年度部门领导人员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检查工作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进行;考核工作结合领导人员业绩考评同步进行。
四、奖惩办法
考评结果与领导人员年终奖金挂钩;对受到责任追究或纪律处分的部门、部门领导,在提拔任用和薪酬管理上,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总公司、气电集团和公司《领导人员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员工违纪处理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如部门出现违纪违法案件,则当年不能评选为综合类先进,并对(该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人员当年评选先进和年终奖励,实施一票否决。
五、其它
(一)各部门须在7月15日和12月15日分别向公司纪委报告半年和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与责任部门各执一份。
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商务部:
总经理、党委书记: 总经理:
2015年2月9日 2015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