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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TM-01-01 党委议事管理办法
被浏览:465次    发布日期:2016/12/5

 

 

 


中共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委议事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批 准 人:总经理

批准依据:《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管理办法》,(CG-01-03),2015

发布文号:海南管道风险办2015  

发布日期: 2015        

生效日期:2015        

 



中共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委议事管理办法

1 目的

1.1 为了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党委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更好地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双优统一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党委要坚持议大事的原则,重点讨论:落实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及企业文化建设;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与奖惩;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的领导等议题。

1.3 党委议事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要把促进企业持续协调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参与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4 党委议事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把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决议同本企业的实际结合起来,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的集中,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顺利贯彻执行,积极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

2 适用范围

中共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委员会。

3 编制依据

3.1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3.2 《中共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委议事管理办法》,2014,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释义

4.1  气电集团

指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气电集团管理层和气电集团职能部门。

5.2党委

指中共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委员会。

5 职责分工

5.1 党委书记

组织实施本办法。

6 管理要求

6.1 党委议事范围

6.1.1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关于企业发展定位、产业规划、战略方向、制度建设与实施,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管理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决议在企业贯彻执行的主要措施。

6.1.2 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部署及重要规章制度在党委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与措施。

6.1.3 违纪党员的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1.4 党群组织建设、公司精神文明建设。

6.1.5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与推荐。

6.2 须经党委讨论审议的事项

6.2.1 党委所属单位发展定位、战略规划、战略方向及制度建设与实施。

6.2.2 党委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管理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6.2.3 党委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安排。

6.2.4 党委工作机构和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撤销;基层党组织的人员组成、负责人的配备和调整;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改选换届的筹备工作。

6.2.5 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等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问题。

6.2.6集团双文明先进集体双文明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表彰推荐方案;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等。

6.2.7 党委书记认为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6.3 党委的议事程序

6.3.1 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a) 党群方面应经党委讨论、审定的事项,由党委书记确定。

b) 行政方面应经党委讨论、审定的事项,由总经理确定。

c)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对需经党委讨论、审定的事项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或意见。

6.3.2 会议的召开和准备

a) 党委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书记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召开会议;

b) 召开党委会议之前,党委书记应主动与党委成员就重要的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c) 党委会所讨论的问题涉及党委成员或其直系亲属切身利益时,会议主持人应提前通知有关委员回避;

d) 有关方面提交党委讨论的书面材料,应提前交付党委成员传阅;

e) 召开党委会应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根据会议的内容和议题,确定会议的规模和形式,必要时可以采取党委扩大会议或党政联席会的形式,吸收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

6.4 党内重大事项的讨论和表决方法

6.4.1 出席党委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决定重大问题的党委会必须保证全体委员或五分之四以上的委员到会。

6.4.2 党委研究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党委书记应组织与会人员认真讨论,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或决议。

6.4.3 党委议事过程中对意见分歧较大而又非急需决定的事项,应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酝酿后,下次党委会再议。

6.4.4 党委会表决可采取三种方式: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

6.4.5 党委的议事和表决情况,应由专人认真记录,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6.4.6 党委任何成员都不能代替党委决定党内重大问题。

6.5 党委决议和决定的执行

6.5.1 党委成员应贯彻执行党委决定和决议,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主动向党委汇报各自分工的工作。

6.5.2 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检查党委决定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党委。

6.5.3 党委成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必须保密的内容和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违者要追究责任。

7 附则

本办法由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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