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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职务消费管理办法20140325
被浏览:481次    发布日期:2016/12/5

海南管道党〔20133号附件:

 

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人:总经理

批准依据:《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文件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3815

生效日期: 2013815

 

 

 

 

 

 

 

 

 

   

1  目的..................................................................................... 3

2  编制依据............................................................................. 3

3  主要应对的风险................................................................. 3

4  释义..................................................................................... 4

5  职责分工............................................................................. 5

6  职务消费原则..................................................................... 6

7  职务消费管理..................................................................... 6

7.1  公务用车管理 ................................................................ 6

7.2  通信管理.......................................................................... 9

7.3  业务招待管理 ................................................................10

7.4  差旅管理 ........................................................................11

7.5  国(境)外考察管理 ....................................................11

7.6  培训管理 ........................................................................12

7.7  预算管理 ........................................................................13

7.8  监督管理 ........................................................................14

8   附则...................................................................................16

 

 

 

 

 

 

 

1  目的

保证企业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2  编制依据

2.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HR-01-362012-2

2.2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出国管理办法》,GM-01-102011,总公司。  

2.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员工违纪处理规定》,IS-032011,总公司。

2.4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算管理办法》,FC-01-032013-1,气电集团。

2.5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出国经费管理细则》,FC-01-09-032013-1,气电集团。

2.6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境内差旅费管理细则》,FC-01-09-02,2013-1,气电集团。

2.7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细则》,GM-01-01-042013-1, 气电集团。

3  主要应对的风险

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缺乏管理,铺张浪费,导致影响扩大,影响企业声誉。

4  释义

4.1  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包括公司领导和业务管理部门。

4.2 所属单位

指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4.3  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指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在单位担任下列职务的人员:

a)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

b)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4.4  职务消费

指海南管道公司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以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项目。

4.5  公务用车管理

指海南管道公司负责人公务活动专用机动车辆的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公务用车配备指车辆的购置(租赁)、更新;运行管理指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的管理;处置指车辆的报废等。

4.6  通信管理

指对海南管道公司负责人因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移动通讯费的管理。

4.7  业务招待管理

指对海南管道公司负责人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业务关系人员所发生的宴请或工作餐、赠送纪念品、参观、交通等费用的管理。

4.8  差旅管理

指对海南管道公司负责人为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国内、国(境)外差旅活动及费用的管理。

4.9  国(境)外考察管理 

指对海南管道公司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国(境)外考察活动及费用的管理。

4.10  培训管理  

指对海南管道公司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所发生的培训活动及费用的管理。

4.11  预算管理 

指对海南管道公司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合理预计、测算、安排、实施、监督的活动。预算管理内容包括: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编制、调整、执行、监控。

5  职责分工

5.1  公司综合管理部

a) 指导、监督公司负责人通信、业务招待、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

b) 指导、监督公司负责人国(境)外考察、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

c) 指导、监督公司负责人租赁、购买公务用车是否按要求执行。  

5.2  公司财务部  

   指导、监督公司负责人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差旅制度的建立、执行。  

5.3  公司计划审计部  

a)  监督公司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执行情况;  

b)  跟踪、督促公司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问题的整改。 

5.4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  

a)  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务消费相关管理制度;  

b)  严格执行职务消费管理制度。  

6.  职务消费管理基本原则  

a)  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严格规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消费行为;  

b)  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加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职务消费;

c)  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职务消费监管。

7   职务消费管理

7.1  公务用车管理  

7.1.1  海南管道公司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7.1.1.1  为海南管道公司领导班子党政正职提供的公务用车,应为排气量2.0(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内的轿车。

7.1.1.2  为海南管道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供的公务用车,应为排气量2.0(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内的轿车。

7.1.1.3  海南管道公司其他人员不得配备专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由海南管道公司统一调度安排,车辆标准为排气量1.8(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18万元以内的轿车,可配备适量商务车、小客车。

7.1.2  子公司、分公司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7.1.2.1  子公司、分公司车辆配备排气量2.0(含)、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内的轿车不得超过2台;其它车辆配备标准为排气量1.8(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公务用车由海南管道公司统一调度安排。

7.1.2.2  子公司、分公司采取统一调度等方式保障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公务活动用车的,视同为配备公务用车。

7.1.2.3  所属单位因工作原因购置的越野车,排气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0,如确实需要购置更大排量的越野车,需在上报请示中单独说明。 

7.1.2.4  公务用车的购置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相关费用在上级批准购置后可追加进入年度预算。

7.1.2.5  因业务往来确需外部单位用车辆抵偿债务的,视同车辆购置,应事先报集团批准。

7.1.3  车辆运行管理

7.1.3.1  海南管道公司和子公司自有车辆应以法人名义办理公务用车落户手续,不得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落户。

7.1.3.2  各所属单位应准确掌握在用车辆情况,并在总公司装备管理平台系统中随时更新车辆购置、租赁、报废情况。每年1月上旬向气电集团报送在用车辆情况统计表,在用车辆包括购置和租赁的全部车辆。

7.1.3.3  应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做好用车记录,设立用油和行驶里程台账。

7.1.3.4  车辆须由专职司机驾驶,任何人不得私自驾驶,不得因私使用单位车辆。

7.1.4  车辆报废管理

7.1.4.1  车辆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或环保不达标、未通过年检、丢失损毁、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更新。

7.1.4.2  车辆达到更新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应继续使用。

7.1.4.3  车辆处置应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高效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用车报废应填写公务用车报废申请单,报气电集团转呈总公司审批,批复后方可执行报废程序。

7.1.5  公务用车配置的原则 

在车辆配备中,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实事求是,禁止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在车辆购置和租赁工作中,要求严格遵守集团相关规定、程序和配备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及主管领导责任:

a)不按规定购置或租赁车辆的;

b)违犯相关规定豪华装修公务用车的;

c)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或企业调换、借用和摊派资金配备购买各种车辆的;

d)弄虚作假,以接待用车或特殊公务用车为由,购置超标车,供领导乘坐的;

e)在非政策性亏损、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租赁公务用车的;

f)不按规定程序处置车辆,擅自转让、转移或藏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7.2  通信管理  

7.2.1  通讯费用管理采用年度预算、个人独立报销记账方式。所属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情况,自行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公务活动移动通讯费月度标准。移动通讯费用月度报销标准不应超过800/月。

7.2.2  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月度通讯费用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应由本人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须由本人书面解释原因,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方可报销。  

7.2.3  出差期间不再报销任何除移动通讯以外的其它通讯费用,住宅通讯费用不予报销。  

7.2.4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退休或者调离后,该单位不再承担其任何通讯费用。  

7.3  业务招待管理  

7.3.1  公司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协助)负责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业务招待费用预算。业务招待费应严格控制在预算以内。  

7.3.2  宴请和接待应尽量在公司内部餐厅安排,不应在高档会所或娱乐场所安排宴请和接待活动。  

7.3.3  除特邀来访团组或贵宾外,对同一团组或个人在短期内来访的,一般只宴请一次。宴请国内外客人餐费标准,应控制在公务宴请的合理水平。应本着节俭、合理、必须的原则,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不得突破预算。原则上国内客人宴请不超过 500 //次,国外客人不超过 800 //次。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报销应据实核定宴请人数。  

7.3.4  赠送纪念品应体现企业形象和文化,不得赠送贵金属、储值卡、消费卡、有价证券及奢侈品等。原则上赠送国内客人纪念品不超过600//次,国外客人纪念品不超过800//次。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纪念品采办和领用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7.3.5  因业务发展需要,以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个人名义邀请访问的国内外团组或客人发生的接待费用,不计入负责人业务招待费。  

7.4  差旅管理  

7.4.1  一般规定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差旅管理应遵循如下规定:  

7.4.1.1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出差,应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不得报销与出差活动无关的费用。  

7.4.1.2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总公司系统内出差的,应入住内部招待所,特殊情况需要入住外部宾馆的,须执行公司的费用开支标准。特殊情况指:  

a)  内部出差,但所在地无接待条件的;  

b)  出差中途转机(车)临时需要住宿一夜的。  

7.4.1.3  所属单位如为员工集中统一投保意外伤害险,不再报销保险费。  

7.4.1.4  参会人员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交通费补助、住勤补助费等费用,须在差旅费中列支,不得在会议费中列支。  

7.4.1.5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严格控制出差随行人员。  

7.4.1.6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差旅费报销执行本单位差旅费报销规定。  

7.4.2  交通费标准   

7.4.2.1  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乘坐交通工具,应参照执行本件4.4条所指文件执行。

7.5  国(境)外考察管理  

7.5.1  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国(境)外考察管理,应本着节俭、合理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国(境)外考察计划,不得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各种研讨交流活动,不得重复考察和盲目考察。  

7.5.2  严格控制国(境)外考察天数,除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特定项目外,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次因公临时出访不得超过 3 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的除外),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 10 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出访 2

不超过 8 天,出访 1 国不超过 5 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的团组,出访 2 国不超过 9 天,出访 1 国不超过 6 天。因参加境外推介会、路演等大型经贸活动确需赴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在外停留时间最多不超过 12 天。

7.5.3  严格控制国(境)外考察人员数量,不得安排与国(境)外考察任务无关的人员出访。

7.5.4  出国团组在 外应遵循“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突破预算标准和出国用汇指标。不得向下属企业转嫁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国(境)外考察费用,不得报销领导班子成员国(境)外考察期间与考察活动无关的费用。

7.6  培训管理  

7.6.1 公司综合管理部管理公司教育培训工作,依据公司对人力资源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编制公司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完善教育培训相关规章制度。 

7.6.2 子公司、分公司应依据公司的总体部署和本单位发展需要,认真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子公司、分公司是其自身培训计划的责任部门,应做好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7.6.3 海南管道公司应依据本单位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要求,按参加国家有关部委培训、总公司培训,以及个人相关学历学位培训、专业课进修培训、专业资格证书培训等,分类制定培训计划,编制预算,严格计划和预算管理,并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管理的实施细则,切实抓好落实。 

7.7  预算管理  

7.7.1 每年10月底,编制领导班子成员下年度的职务消费预算方

案,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7.7.2 领导班子成员的职务消费预算,应依据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和投资预算、生产经营和监视实际,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履职需要编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a)  适应领导班子成员依法、依规履职的需要; 

b)  倡导勤俭节约,总量控制、分项管理、严格审批,职务消费预算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开支范围; 

c)  保证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的全面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做到总量可控、节俭安排、规范支出。 

7.7.3 上报集团的备案文件,由海南管道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备案报告和预算方案两部分组成。 

7.7.3.1 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备案报告主要包括:预算年度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编制情况、职务消费预算总体水平与公司预算的匹配情况、预算年度职务消费预算总体水平与上年度预算总体水平对比情况、上年度职务消费预算方案执行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7.7.3.2 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消费预算方案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专项预算方案。 

7.7.4 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严格执行消费预算方案,所属单位应跟踪、监测职务消费预算方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方案执行差异原因,紧急情况应有应对措施,并及时报送集团办公室。 

7.7.5 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职务消费预算应严格控制。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预算方案编制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须调整预算方案,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报集团备案。 

7.7.6 海南管道公司应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消费管理的牵头部门,规范统计口径、格式,如实列支职务消费费用,保证职务消费统计的真实准确 

7.8  监督管理  

7.8.1  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消费应勤俭节约,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

禁止下列行为:   

a 超出报集团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   

b)  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c 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d 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e 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f 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g 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h)  使用假发票和虚开发票套取职务消费费用;  

i)  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目支付职务消费费用;  

j)  向下属单位转嫁职务消费费用;  

k)  违反规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l)  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7.8.2  本办法及职务消费预算方案、执行情况应以司务公开等形式定期向职工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7.8.3  领导班子成员应将职务消费情况,包括职务消费预算方案、执行情况等,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7.8.4  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消费情况,包括职务消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等,纳入派驻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内容。  

7.8.5  公司相关部门应从严审核审批,加强职务消费的日常管理,严格履行报销程序,规范审核审批程序。  

7.8.6  公司的职务消费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气电集团及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职务消费管理问题。  

7.8.7  领导班子成员违反职务消费相关规定的,依照本件 2.3 条所指文件,由有关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7.8.7.1  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除适用前款规定外,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  

7.8.7.2  对于其中的共产党员,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7.8.7.3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8.7.4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7.8.8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相应扣减25%、50%、75%、100%的当年绩效薪金。  

7.8.9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予以全部清退;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或者总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8  附则

本办法由海南管道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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